“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
为增强中心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三会一课”有实质性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结合《呼伦贝尔市“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文件要求,现对中心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严格执行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认真制订“三会一课”计划并组织实施,支部班子成员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市卫计委系统党委报告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2.要不断提高中心支部“三会一课”质量。要坚持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正确导向。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组织党员进行讨论。
3.要注重创新中心支部“三会一课”方式。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着眼于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坚持方式创新服从服务于内容,增强“三会一课”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二、中心支部大会制度及职能定位
(一)中心支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中心支部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召开支部大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讨论审核,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3.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而不退的,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市卫计委系统党委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根据不同情况报市卫计委系统党委审查批准。
5.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6.支部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会前,应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7.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8.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9.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10.支部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二)中心支部大会的主要职责: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
4.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5.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及职能定位
(一)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人、设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纪检委员1人。
2.中心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根据工作需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二)中心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综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
2.讨论并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的安排,检查落实情况。
3.研究中心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定期分析中心党员队伍、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经常讨论和检查本支部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
4.研究本中心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中心工会、团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其他需要中心支部讨论的重要事项。
6.定期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小组会议制度及职能定位
党小组会,是指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一)支部党小组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组织引导党员实现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3.组织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和完成党支部、党小组分配任务情况。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普遍开展谈话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增进团结。
5.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及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教育引导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7.研究分析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8.按照党支部的安排部署,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9.党小组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还应在会议结束前进行归纳小结,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对党员提出要求。
(二)党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实现党支部的决议。
3.组织党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4.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保障党员权利的有关工作。
5.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做好党费收缴等工作。
五、支部党课制度及基本要求
(一)支部党课的基本要求:
1.党课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党课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
3.党课教育的方式方法必须注重实效,力求生动活泼。
4.党课教育的时间安排应当注重计划,坚持经常。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个季度应当安排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减党课次数。
(二)党课教育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党课教育的党性原则。
2.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3.必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堂课。”
4.必须坚持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六、主题党日活动
1.党日活动的时间应相对固定。
2.党日活动的内容主要用于开展“三会一课”、进行党员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日活动应当突出重点内容,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3.党日活动的方式要突出党性,体现党的生活特点,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与方式方法灵活性多样性的统一。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坚持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统一。围绕中心任务,精心确定内容,每次党日活动突出一个主题,做到科学安排、准备充分,不断提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吸引力。
七、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
1.中心支部党员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学习,严肃支部学习纪律,学习期间,杜绝玩手机,交头接耳等一切与学习无关事项。
2.严格执行中心支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需填写“中心支部党员学习请假审批单”。
3.“中心支部党员学习请假审批单”必须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副书记签字,方可生效。未能参加支部学习的党员需要及时补学全部学习内容,并形成记录。
4.严格执行党员学习签到制度,禁止签到后未经同意随意退场。否则按旷工处理。
5.中心支部每月对党员学习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6.中心支部党员“三会一课”学习考勤情况,将纳入中心绩效管理考核中。凡未经审批不参加学习或学习过程中迟到、早退者,按中心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7.结合每位党员参加支部学习的考勤情况,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三次以上者,取消其本人年度评选先进和优秀资格。
2017年7月18日